首页
|
新闻
|
医院
|
娱乐场所
|
娱乐资讯
|
人气美食
|
时尚
|
居家
|
旅游
|
健康
|
生活直通车
|
快速通道
首页
>>
新闻系统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关键字:
新闻系统
下载系统
留言本
模糊搜索:
消费者告尼康误导被驳回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07 10:29:03
关键字:
听了广告,金先生买了一台尼康数码相机。但无论怎样,他拍摄的照片都达不到广告宣传的效果。金先生认为是虚假广告误导了他,遂将商家告上法庭。在权威部门作出质量合格的鉴定后,黄浦法院驳回了金先生要求退货的诉请。
金先生称,他用相机拍出来的照片上都有光斑,到售后服务中心修理了两次也没有解决问题。他认为相机的使用效果和广告所描述的不符,属虚假广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两次维修不成,可以退货”的规定,他要求商家退货。
尼康销售公司称,广告词完全是在可接受范围内,广告最后还附加了警告语,要求使用者根据说明书正确操作,在操作正确的情况下,能够达到广告中描述的效果。产品在投放市场前有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报告。金先生两次维修,均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故障,因此不同意金先生退货的要求。
法院认为,金先生没有提供相机有质量问题的证据,尼康公司拿出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结论:“根据行业标准判定该台数码相机为合格”。相关广告管理部门也未认定该广告为虚假广告,因此驳回了金先生的诉请。
关键字: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
| 加入收藏: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博客
版权声明:
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
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
:
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评论加载中...
■
发表评论
loading...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08 lives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02499号
电子邮箱: info@livesh.com
技术支持:
上海虚拟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