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院 | 娱乐场所 | 娱乐资讯 | 人气美食 | 时尚 | 居家 | 旅游 | 健康 | 生活直通车 | 快速通道

首页 >> 新闻系统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关键字: 模糊搜索:

银行员工糊涂 千元面值港币误作百元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06 16:54:35
关键字:
 
  晚报讯 去银行柜台取钱,不想却因工作人员失误,多拿到47700元港币。日前,闸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任在银行,但客户必须返还多拿钱款。
  去年10月11日,李女士拿借记卡到银行柜台,打算结清卡内港币5305.62元,其中5.62元以人民币结算,另5300元以港币支付。实际交付时,银行工作人员误将53张1000元面值的港币当作100元,实际多支付47700元。
  事后,银行方面曾多次派人与李女士及其家人联系,在双方沟通过程中,因工作人员出言不逊,引发李女士不快,李女士拒绝还款。审理中,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李女士归还多得的港币47700元(折合人民币45729.99元),并支付银行同期利率计算的利息,自事发日起至归还日止。
  李女士则认为,从此事的发生中可以看出银行管理混乱,工作人员素质低下。在上门催讨时,他们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出言恐吓,让自己不堪忍受,故拒绝接受其上门催讨的行为。李女士要求法院做出公正的评判,并将多得的钱款交由法院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多领取的47700元系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所致,对李女士而言,该款项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银行;但被告多领取的款项并非基于被告的主观故意,责任在原告方,所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损失的主张与法相悖,故判决被告归还原告不当得利款项港币47700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李女士对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判决结果的表述深感满意,并当庭将其多领取的款项交给法庭,由法庭返还银行。
关键字: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博客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
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08 lives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02499号
电子邮箱: info@livesh.com
技术支持: 上海虚拟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