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张某可能做梦也没想到,9年前收下的那5万块钱,会为自己换来一份对家人的深深歉疚和悔恨。昨天,看着宝山法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刑事判决书,张某欲哭无泪。
张某原为某冶金建设公司下属某公司副经理,1999年,即将退居二线的他购置了一套新居。房子是贷款买的,装修的钱从哪里来?自己能力不差、贡献不小,收入却不高,临到快退休了,却被装修的事情难倒,张不免觉得自己挺“窝囊”的。
小承包商章继(化名)知道此事后,立即找机会将5万元“装修费”送到张某手中。张某本想推辞,但想到章继这几年在自己的“关照”下承包工程发了财,而自己官居高位却收入“寒酸”,最终收下了这笔钱。
1999年至今已近十年,公司早和其他公司合并,领导和同事都换了岗,本以为受贿行为只有“天知地知”的张某前两年退了休,享受起了含饴弄孙之乐,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宝山检察院在查处其他案件线索时发现了张某的受贿嫌疑,并最终将他送上了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