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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菜肴不卫生应赔受损顾客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14 13: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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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记者诸达鹤   实习生顾一羽

  昨天,市工商局宣布推出宴席、室内环境净化治理、钢琴买卖、汽车维修、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等5类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宴席服务合同规定,如果饭店提供的菜肴不卫生,应赔偿受损的消费者。

  ■《上海市宴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亮点:允许消费者和餐饮企业在就餐前的一定时限内,提出变更服务事项或解除合同,提前提出的具体时限也由双方协商后约定。规定餐饮企业应保证提供的食品、用餐场地及服务的安全与卫生,否则应赔偿由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亮点:治理单位使用的治理产品须符合质量要求,且须出示合格检测报告;治理质量不符合约定,治理单位应重新免费施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赔偿;延期完工应支付违约金,延期造成损失有权要求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上海市钢琴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亮点:如果钢琴销售者交付的钢琴产地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规定钢琴销售者应负责调换,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设置了钢琴保修期限和免费调音次数的选择性条款。

  ■《上海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亮点:约定车辆维修完工后,企业应当向车主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上海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否则车主有权拒付费用。承修人对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
  亮点:市场经营管理者对入场经营者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入场经营者销售的食用农副产品经抽检不合格,市场经营管理者有权予以销毁;入场经营者如果明知或应知销售的食用农副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市场经营管理者有权解除合同,将其驱逐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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