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院 | 娱乐场所 | 娱乐资讯 | 人气美食 | 时尚 | 居家 | 旅游 | 健康 | 生活直通车 | 快速通道

首页 >> 新闻系统 >> 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关键字: 模糊搜索:

丈夫婚后沉迷网游 妻子一怒诉求离婚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2-29 09:57:02
关键字:
 
  晚报讯  结为伉俪一年多,丈夫沉迷于网络游戏,妻子一怒诉求离婚。近日,南汇区法院认为,这起离婚纠纷案中,丈夫愿改正缺点,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遂判决妻子俞小姐的离婚诉请,不予准许。
  2004年5月,同龄的俞小姐与邹先生相恋。2006年1月,两人按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事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初,小夫妻相亲相爱,感情一度尚好。然而,自2007年始,因邹先生喜欢玩网络游戏,并一度沉湎于此,影响了夫妻感情,致夫妻关系失和。同年6月,俞小姐回娘家居住,双方就此分居。2008年1月,俞小姐诉至法院,提出与邹先生离婚。
  在法庭上,俞小姐认为,邹先生婚后沉迷于网络游戏,不思工作,甚至彻夜不归,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关系日趋紧张。在规劝中,邹先生有打骂行为,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准予双方离婚。
  邹先生辩解说,婚后夫妻感情是好的,自己未打骂过妻子。以前自己确实喜欢玩网络游戏,影响了夫妻感情,保证以后不再玩网络游戏了,安心生活、工作,故不同意离婚,要求夫妻和好。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小姐与邹先生系自主婚姻。婚后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近年来由于邹先生喜欢玩网络游戏,影响了夫妻感情,致夫妻关系失和,责任在邹先生。现邹先生坚持不同意离婚,要求夫妻和好,且愿改正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可见,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只要双方日后在共同生活中,互敬互爱,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字: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博客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
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08 lives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02499号
电子邮箱: info@livesh.com
技术支持: 上海虚拟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