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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形式"为友担保竟担下3.8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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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08-01-23 10: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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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罗剑华 通讯员方斐
晨报讯 两年多前,为帮好友“走走形式”办理宽带业务,李先生爽快地在一份入网协议的担保栏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不料这特定位置上的3个汉字,却在两年后给他带来了总计超过3.8万元的各类担保债务。日前,经过闸北法院的调解,这宗令当事人郁闷万分的担保纠纷,总算有了一个各方都满意的结果。
去年4月,家住彭浦新村的李先生突然收到来自法院的起诉状副本。
他被告知必须向“联通”支付掌中宽带无线上网费2.8万余元及滞纳金8300余元、合同违约金1300元。“自己从未使用过这项业务,怎么会产生如此高额的费用?”李先生仔细阅读了诉状才明白,2005年11月,朋友阿明办理“掌中宽带”业务时,曾请自己在协议书担保栏上签了名。那时,阿明说这只是“走走形式”,而且决不会欠费,怎料这名昔日的好友不但在“掌中宽带”上用掉了巨额资费,而且避开了联通公司的多次寻找。李先生则成了联通公司顺理成章的追讨对象。
由于阿明是外地人,李先生无法找到他支付欠费,因为气愤和冤枉,李先生故意回避了法院开庭、应诉等司法程序。最终,在缺席到庭的情况下,被法院一审判决需全额承担总额超过3.8万元的各类担保债务。直到去年8月,法院执行庭上门履行法定职责时,李先生才想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一审败诉、申诉被驳回的前提下,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说服联通公司作出部分让步,允许李先生只支付部分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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