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退休老同志曾参加了某旅行社去年6月举办的青岛等地旅游,旅行社奖励每位参加者50元的优惠券,并承诺以后再次参加旅游时可以抵现金。可是12月老同志准备参加旅游时,这些抵用结算券却不能兑现了。
据金先生介绍,他们退休老同志一行8人,去年6月份参加了某旅行社安排的青岛等地的旅游活动,每人还拿到两张该社奖励的共计50元的“旅游结算券”,承诺年内任何时候参加该社的旅游活动都可以抵用此券。
去年12月初,金先生等8人再次打算参加该社的近郊旅游活动或临近省市的旅游,但报名时却被告知只有去厦门、海南才能使用此券,2日游去浙江的某景点也不能使用“旅游结算券”。旅行社的解释是,该券不能使用在优惠线路的旅游活动中。
金先生打电话向该旅行社投诉,并建议旅行社能开办可以使用该券的旅游项目,但对方却说:“我们不会为你们开办用优惠券的线路,随便你去投诉。”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细看该结算券后发现,结算券上用了很小的字体陈述了“使用告知”,其中有一条是:本券不得使用订火车、轮船、飞机票,不适用于公司特价线。但究竟什么是叫作特价线或是优惠线并无解释,游客从中也更难以琢磨和理解。
记者与该旅行社投诉部门进行了沟通,有关负责人立即与金先生进行沟通,并妥善处理了此事。负责人解释说,当时金先生一行参加的青岛等地旅游线路是公司开发的旅游产品,所以推出了优惠和奖励。
“我们在奖励该券时已向游客口头讲过,因为这种产品已经优惠了游客,倘若不是自己公司开发的旅游线路和特价线路就不在旅游结算券的使用范围之内了,游客可能对此问题有点误解,主要责任在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