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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80后”悄然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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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08-01-17 09: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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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谢磊
立遗嘱不再只是老年人的专有行为。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证处了解到,随着个人财富的逐渐增长与法律意识的提高,目前遗嘱公证已呈现年轻化趋势,30-50岁的中青年在遗嘱公证人群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至2007年已占全部遗嘱公证总数的近30%,甚至有“80后”悄然跻身其中。
今年37岁的刘先生在一家跨国公司担任部门主管,与前妻离异已有3年,但6岁大的孩子由他抚养。去年11月,刘先生再婚,婚后不久他就特地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两处房产进行分配,其中一处留给父母,另一处则留给孩子。据刘先生透露,促使他这样做的原因并非健康方面因素,而是为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我已经因婚姻问题愧对我的孩子,提前立遗嘱也是想补偿他。如果没有立遗嘱进行明确的财产分割,将来可能会给家人带来额外的纠纷。”
有类似想法的并非刘先生一人。一份来自上海市公证处的统计数字显示,去年该处共办理遗嘱公证586件,比2006年增长5.97%,而2006年办理遗嘱公证的数量更较2005年增加近40%。“过去人们以为只有老年人才能做遗嘱公证,但现在中青年做遗嘱公证已达近30%。”
记者了解到,目前“社会精英人士”进行遗嘱公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因职业关系需经常出差、遇偶发事件几率较高的人群。据公证员介绍,一名“80后”的青年男子,其父母为他购置了多处房产,但该男子由于工作关系需经常出差。不久前他准备结婚时,特意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万一遭遇不测,这些财产将全部归父母所有。而另两种情况则更为常见,一种是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中青年人,明确分割财产以保障亲人的生活;还有一种是本身有子女的再婚人群,希望将财产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
“遗嘱公证年轻化,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提前防范意识在逐步增强。”有关专家表示,现在中青年人财产多种多样,通过遗嘱公证方式提前分配,能保证最大程度体现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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