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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蔡老伯夫妇本想用他们的房子安顿好家中两个智障子女未来的生活,可没想到竟引发一系列家庭矛盾。(见本报2007年9月10日《老父母错把孝子当逆子一年后幡然悔悟向儿道歉》一文) 蔡老伯两女儿日前向本报反映,蔡家兄弟姐妹五人,三女两男,一男一女是智障,蔡老伯家房子是儿子蔡先生单位困难户套配1994年买下产权的。为安置智障子女生活,蔡家曾开家庭会议,蔡老伯提出哪个子女得到房子,就要照顾两智障人。蔡家两女儿认为房子留给智障兄妹才能保障其未来生活,兄弟以身体不好工作忙为由没接受,会议没达成协议。 至于为何发生诉讼,蔡家女儿们称:“2005年5月蔡先生瞒着我们以办理两智障兄妹监护人手续为名,带父亲到交易中心将房产过户到他名下,连7000元过户费也是父亲付的,还以协议照片录音录像记录下来,看起来是老人自愿给予的,这样的记录老人一份留存也没有。一年后一天智障妹妹生病了,老人埋怨儿子‘不来监护’,我们才知房子已到兄弟名下。万一他将房屋卖掉或挪作他用,残疾兄妹生活就没保障了。我们将顾虑告诉老人,老人着急跟他要房子,他不同意。在老人要求下,我们陪同老人走访街道等多个部门并咨询法律人士,为维护老人和残疾人权益才打起官司,后经法院调解,房子还到父亲和智障兄妹名下。” 蔡家女儿们表示:“一场官司下来,兄弟与老人及姐妹一年不再往来,老人因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遂又反过来责怪女儿没有阻止自己打官司,所以父母才向他道歉。老人年纪大我们不计较,打完官司后,我们仍每天去照顾老人,不是老人所说‘打完官司就去的少了,后来就不来了。’今后我们还愿意继续孝顺老人,照顾残疾兄妹,希望家庭关系以和为贵。” 对姐妹俩说法,蔡先生称:“房产过户不是我故意瞒两姐妹而是父母的意思。我和父母是先签署产权人变更协议约定照顾兄妹的义务,同时进行拍照录像录音,然后去过户。老人要将协议放在我这里,所以他们手里没有。过户费用经法庭认可是5962元,确实是老人付的。我曾反复劝老人不要打官司,官司后我太伤心,未与父母和姐妹来往,是老人后来主动打电话向我赔礼道歉,父母不是重男轻女的家长。我认为事实就是事实,希望老人能有个安定的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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