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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与妻子做爱是否婚内强奸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1-15 17: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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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我是农村妇女,几年前,经父母作主,和邻村一位比我大十多岁的男人结了婚。但婚后他常常酒醉后对我动粗,甚至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请问:婚内是否也有强奸罪一说?我该怎么办?
                                                                      读者:江希
  
江希读者:
  关于婚内丈夫强行和配偶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从国外立法看,在通常情况下,丈夫不应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对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强行与自已的妻子发生性交,通常并不以强奸罪论处。但在理论上,是有争议的,有的认为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特殊情况下,应以强奸罪论处。而对发生在离婚期间的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交行为,也有人认为构成强奸罪。有的对此持不同看法,认为这仍然缺乏合理根据。因为离婚诉讼期间仍然存在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与非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姻性质完全相同。
  多数学者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丈夫为满足性要求,不顾妻子意愿,强行与妻子性交,构成其它罪的(如虐待罪、伤害罪等),则另当别论,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处理。但如果丈夫教唆或帮助其他男子对其妻子实施强奸行为,或为其他男子强奸其妻子而对其实施强暴、胁迫等行为的,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因而,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丈夫对你的粗暴行为构不成强奸罪。至于是否构成其它犯罪,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针对你目前的处境,建议你可以找当地的妇联或其它政府部门寻求一个解决方法。当然,你也可征求一下亲朋好友的意见,对自己的婚姻再作最后的决定。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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