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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欠薪”背后推手 谁动了我的血汗钱?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1-15 1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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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年终岁尾,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兄弟纷纷返乡,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就是一年到头辛苦挣得的“血汗钱”能准时拿到手;而随着各地大小工程的完工,农民工欠薪案件也到了高发期。
  “谁动了我的血汗钱?”年年清欠年年欠,农民工讨要打工钱早已成了每年都花样翻新的老生常谈,在农民工欠薪案件的高发区——建筑行业,无助的讨薪者和无奈的清欠者,面对的是欠薪纠纷背后的重重推手。

  1、劳务公司兴起带来隐患

  近几年,为培育发展建筑劳务市场,规范建筑劳务行为,全国各地都纷纷加强了对劳务带头人、召集人、包工头等零散建筑劳务人员的分类指导,引导具备条件的队伍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和引导建筑劳务分包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劳务公司由此大量产生。
  “不像过去的‘包工头’,劳务公司的兴起在法律上是名正言顺,但对于这些成立之初抗风险能力不强的劳务公司的规范管理,确实是给建设部门和劳动部门提出了新课题。”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德举说:“过去更多的是对建筑公司的管理,这两年建筑市场发生变化,随着劳务公司的出现,我们的管理进行了前移。”
  劳务公司更像是过去“包工头”的翻版,但他们的性质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劳务公司已是法人单位,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的关系是两个公司间的对等法人关系,如果他们之间发生欠薪纠纷就是劳务纠纷,而非劳动纠纷,这就超出了劳动部门的职能范围,给劳动部门追讨欠薪造成困难。”陈德举说。
  陈德举说:“正常法人之间的劳务纠纷应该上法院,但劳务公司下边恰恰都是最弱势的农民工;如果像过去包工头与建筑公司间发生的纠纷,劳动部门就可以直接找建筑公司。”
  目前,许多劳务公司“体格”偏弱,抗风险能力差,为发生欠工欠薪案埋下了隐患。

  2、“门槛”过低难以承担风险

  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厅2004年出台的《关于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对新设立的民营劳务分包企业放宽资本注册条件,其注册资本金可以三年内达到资质标准要求。首期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金的10%以上(最低不少于3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3万块钱的门槛,让众多劳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进门之后的巨大风险是许多劳务公司难以承担的,劳务公司与建筑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要承担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款可能不及时拨付到位的风险;一些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在双方平等条件下签订的,存在“赔着干”的风险。
  如果工程干赔了,好的劳务公司负责人自己承担了,如果遇到素质不高的劳务公司负责人,他就会“卷钱”跑掉。2006年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了7起欠薪逃逸案件举报。
  业内人士透露,还有的劳务公司靠收管理费过活:一些包工头挂靠到劳务公司揽工程,给劳务公司交管理费,其实就是借用劳务公司的资质,实际与挂靠单位没有直接关系,劳务公司对他们也没有约束力,收完钱后就什么也不管了。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与建设部门在2007年查处了30多家资质不合格的劳务公司。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今年实施后,劳务公司应适用劳务派遣单位的条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规定,将使相当一批劳务公司死掉;只有资金雄厚、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合理的劳务公司才能生存下去。

  3、扭曲的房地产利益链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有个怪现象,看起来整个房地产业欣欣向荣,开发商都在赚钱,但建筑企业并未从房地产业的暴利中受益,甚至一些建筑企业的利润呈现出负增长趋势,这势必会影响到产业链条的下游环节——劳务分包公司和劳务公司,也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他说,现在建筑市场中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偏多,“僧多粥少”,你不干有人干,一些开发商把一个工程分段分包,压低成本,把建筑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的油水榨干,最后“赔跑老人换新人”。
  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大连一家建筑公司在哈尔滨承包了一个工程,签完合同开工后,原材料涨价、人工费涨价,按合同干势必要赔钱,建筑公司就把危机转嫁给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又将危机转嫁给农民工,最终发生农民工欠薪。
  根据《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发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要求相应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同时还要“提供施工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25%预付工程款的到位资金证明和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据。”

  4、保障金成为防拖欠手段

  一位业内人士说,实际上开发商打入施工企业账户的预付款,施工企业还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开发商。“早在招投标之前,开发商与施工企业就已达成默契,签的是阴阳合同,这笔钱要退回去,否则就别想拿到工程。施工企业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能揽到活拿到钱。”
  虽然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垫资施工,但仍有许多工程都是建筑企业垫资干的,部分开发商早已将垫资施工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借以降低资本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单位利润。
  据知情人透露:“现在建筑市场大部分工程都是垫资干的,最差的也要垫到主体建到两层到三层,开发商才会给建筑企业部分工程款;有的工程主体已完工,楼都建完了,工程款还没开始拨付。这期间农民工只能拿到基本生活费。”
  有的开发商虽然赚了钱,却仍迟迟不结算工程款。知情人透露:“这些开发商用本应结算的工程款去开发新项目,以赚取更高的利润,所以他们想方设法一拖再拖,开发商拖建筑商,建筑商拖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再拖劳务公司,到农民工那儿就不是‘拖’而是‘欠’了。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地区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手段,但制度背后也有着隐忧和尴尬。
  从2005年起,哈尔滨市开始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缴纳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保障金后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三年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累计收缴近4亿元,共启动近5000万元,为近7000人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

  5、高收缴率背后的尴尬

  2007年,哈尔滨市劳动部门对全市617个建筑工程项目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亿多元,收缴率达到95%;启动了53个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让3600多名农民工拿回了近1800万元打工钱。
  据哈尔滨市劳务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田伟滨介绍,2007年,哈尔滨市出台政策把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比例,由原来的统一按照工程造价3%缴纳的比例调整为1%到5%的弹性收缴比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将成为企业缴纳保障金比例的参照标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引入,使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情况逐步好转。
  截至去年12月25日,哈尔滨市受理2007年新发生欠薪案件107件,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涉案人数3400多人,与2006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86%、72%和67%。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达到95%,但在高收缴率的背后仍有一些工程没有缴纳保障金。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这些没缴纳保障金的基本都是一些县区的政府工程,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是实行属地化管理,地方政府的工程项目,地方建筑主管部门就容易开口子,“想管也不敢管”。
  他说,在城乡接合部建起的小产权楼盘,基本上没什么手续,更不用说工资保障金了,这种工程造成欠薪案件在情理之中。

  链接  利益分配失衡是欠薪事件发生的根源

  据了解,在哈尔滨市,许多被举报的欠薪企业都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那为什么还会发生欠薪行为?
  哈尔滨市劳动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因为目前保障金仅占工程总造价的3%,起不到足够的震慑力,一般来讲,人工费的成本约占工程总造价的20%左右,即使启动保障金也不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对于个别的实在拿不出钱的企业,劳动部门启动完工资保障金后也没有其它办法了。”陈德举说,个别劳务公司赔了钱,就鼓动农民工上访,甚至出现包工头花钱雇人讨薪。“现在的情况越来越复杂,所以保障金也不能轻易启动。”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利益分配格局失衡是欠薪事件发生的根源之一,产业链条中各环节的苦乐不均,使农民工作为最脆弱的末端一环却在承受着最沉重的风险与代价。地方政府自己审批自己辖区内的项目,缺乏权力制衡与制度保障导致违规工程产生。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认为,对于清欠、防欠工作,劳动等部门现在是疲于奔命,但这项工作应是“政府工程”,不是单一哪一个部门的事,在欠薪案件中劳动部门行政力量偏弱,公安、法院等司法力量介入不足,且无法形成有效合力的现状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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