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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张网 “吧托”引网友入瓮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2-12 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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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记者赵磊通讯员封雪冬

  与晨报近日报道的“真锅”百联店情况类似,杨浦区黄兴路、长阳路路口也有一间“吧托”云集的酒吧。“吧托女”引诱网友前来酒吧高额消费,一旦客人嫌酒水价格过高拒绝付款,立即会有人高马大的男服务员上来,拳打脚踢,逼迫就范。记者昨天从杨浦区检察院了解到,警方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已经一举破获此案,12名“吧托”、“打手”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分别被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这是本市检察机关首次通过刑事司法程序追究“吧托”等人的法律责任。

  ■事件经过
  ■有妇之夫约网友入陷阱拒付高额账单遭拳脚

  去年10月18日晚上,市民常林(化名)用网名“柏拉图”登录一家网站聊天室,遇到一网名为“一个人在外”的女孩。“她告诉我,她叫嘉嘉,长春人。”常林回忆说,双方互留手机号码后,他在19日晚突然接到嘉嘉的电话,对方约他出来喝茶。

  常林赶到约定的长阳路、黄兴路路口时,只见一个身穿红色休闲装的女子同她的女伴正等候着,随后3人走进了附近一家酒吧。常林点了4瓶啤酒、2瓶雪碧及一些小吃,“总价不超过200元”。然而,就在他中途去洗手间返回时,却看到嘉嘉和女伴拿了一扎散装红酒在拼命地喝。

  感觉不对劲的常林提出结账,招待却递上了1680元的账单,并顺手把一本价目表交给常林核对。“和之前看到的那本价目表完全不同,这本的价格都用纸重新贴过,我上当了!”为此,他当即拒绝付款。

  “还没等我申辩,店里就跑出几个男子劈头盖脸地打我。”常林说,尽管他将仅有的500元钱交给了对方,但对方不肯罢休,要和他一起去取钱。常林想伺机逃脱,便谎称住在大统路某号,然而,一行人到达目的地时发现,大统路某号早已拆迁。于是,常林又被带回酒吧,再次遭到殴打。

  常林最终只能打电话向妻子求助。次日凌晨4时30分,妻子在约定的通河路、呼兰路路口见到了丈夫,他是被3个陌生男子用出租车“送”来的。陌生男子接过常林妻子递上来的1800元后扬长而去。这时,双眼淤肿、头顶、手臂满是烟头烫痕的常林立刻赶往附近派出所报案。

  ■警方调查
  ■多名受害人指认酒吧有猫腻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很快发现,这家酒吧内经常会发生争吵和殴斗等异常情况:去年11月10日,王军(化名)被“网友”带入酒吧消费后,被人强行索要2800余元,此后被人胁迫去提款机取款,手机及身份证也被扣押;同年12月7日,萧杰(化名)也被网友约进这个酒吧,结账时受人威胁支付了3460元。

  随着被害人陆续被找到,他们所指认的“网友”、“打手”也逐渐集中在以高捍(化名)、许凌(化名)等12名在酒吧工作或者经常出现在酒吧的人员身上。今年7月,涉案的12人被一举抓获,酒吧随即被查封。

  ■案中人说“戏法”

  提醒:一些被害人为了追求“一夜情”而落入“吧托女”的陷阱,为避免曝光而选择沉默,有些人甚至在警方调查时,仍在掩饰,不愿如实反映,给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更令一些涉案人员逍遥法外。为此,市民对一些所谓“网友”的约会应提高警惕,发现受骗上当或遭遇暴力威胁时,应立即报警求助,并设法保留相关证据。

  “吧托”:按账单提成40%,几天就可赚4000元

  许凌是被雇佣的“吧托”之一,初中文化,来沪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便做起了“吧托”。“每次找来客人,我们可以按账单提成40%,客人消费越多,我们挣的越多。有时候短短几天就可以赚4000余元。”

  “和我们聊天的人都是男人,大多数是来找‘一夜情’的。”许凌说,正是掌握了这种心理,她们便在许多门户网站聊天室内以“无聊一个人”、“出差女”、“北京女孩出差上海”等网名展开攻势。在“业务”繁忙时,她们甚至请人来帮忙聊天,等客人上钩后自己再去约会。

  在她们“工作”的酒吧里,最贵的是一种标价为488元的红酒。通常情况下,被诱骗来的网友大多点些啤酒或小吃,许凌等人则会想出各种方法诱使网友喝这种红酒。其实,即便点了高价红酒,客人也得不到等额消费。因为,这些红酒早已被价值仅10元钱的劣质红酒调换了。

  酒吧老板:即使被抓住,也难处理

  作为酒吧的实际负责人,高捍交代说,用搭识网友骗客人来消费的方式比较保险。因为当客人对酒水价格产生异议时,会碍于自己的面子而不愿声张;如若对方坚决不肯付钱的话,他们便用威胁或暴力手段逼迫对方屈服。他之前就曾在其他酒吧采取过这种方式敛财,即便遭遇投诉,工商及相关部门也很难掌握证据进行处理。

  ■检察官说
  ■强迫交易干扰市场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以暴力与胁迫手段强迫他人买卖商品或者接受提供服务的,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何涛告诉记者,从该案件表面形式来看,客人进入酒吧消费,最后通过价目表结算,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消费过程。但实际上,这个过程是在“吧托女”诱骗的圈套中形成的。高额消费是在客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串通一气的“吧托女”直接点、取造成的;结账时,客人拒绝付账或无法全额支付,便采用殴打、恐吓及扣押物品的方式迫使支付。其行为的开始就是为了最后的强迫交易,而且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完全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是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害,或实施其他犯罪手段达到目的,还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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