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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播报:为讨赌债 三人合谋非法拘禁他人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2-12 08: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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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文珺报道
:为了讨回赌债,三人合谋将欠债人非法拘禁长达4天。徐汇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宣判。
2007年1月5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周某、郑某等人经共谋驾驶金杯面包车至上海市龙漕路轻轨站附近,诱骗丁某上车后,将其强行带至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一大酒店的房间。此后,为迫使被害人丁某偿还赌债,被告人宁某指使被告人周某、郑某将丁看管在上述地点不得离开。直至同月9日17时许,经公安人员侦查,被害人丁某被解救,同时三名被告人被当场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宁某、周某、郑某等人为索取赌债,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追究三被告人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宁某判处十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周某判处八个月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郑某判处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周某、郑某为索取赌债,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宁某、周某、郑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六个月。
律师提醒,赌债不在法律保护的债务范围之内,因此如果明知借债人是将钱款用于赌博,市民切莫借款。如果日常生活中发生了经济纠纷,千万不要鲁莽,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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