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医院 | 娱乐场所 | 娱乐资讯 | 人气美食 | 时尚 | 居家 | 旅游 | 健康 | 生活直通车 | 快速通道

首页 >> 新闻系统 >> 新闻 >> 上海新闻 >> 正文

关键字: 模糊搜索:

职工月均工作时间最新调整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1-26 21:01:27
关键字:
 

  □记者沙情奕
  晚报讯 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了最新调整。
  昨天,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该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职工关心的问题作了最新的规定。
  今后,凡涉及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的相关事宜,均按此规定执行。———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据悉,《通知》首先对职工最关心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新的计算方法。
  专家向记者介绍,根据下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年工作日的计算方法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专家同时介绍了关于职工的每日工资、每小时工资的结算方法。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关键字: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博客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
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08 lives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5002499号
电子邮箱: info@livesh.com
技术支持: 上海虚拟主机